認識器官捐贈

2021/5/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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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一、器官捐贈的意義

所謂的屍體器官捐贈就是當一個人不幸腦死時,把自己身上良好的器 官或組織,以無償的方式,捐贈給器官衰竭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,讓他們 能夠延續生命,改善未來的生活品質,並且能繼續貢獻社會。這是一種大 愛的情操,更是尊重生命的行為表現。至於活體器官捐贈是一個健康的成 年人,願意在不影響自身的健康及生理功能的原則下,捐出自己的一部分 器官或組織,提供親屬或配偶作為器官移植。

 二、器官捐贈的範圍

1. 組織捐贈:人體可供移植的的組織包括骨骼、眼角膜、皮膚、小 腸、心瓣膜、血管、氣管、軟骨組織、肌腱、骨髓等。 2. 器官捐贈:目前國內移植成功的器官有心臟、肺臟、腎臟、肝臟、 胰臟等器官。移植手術可幫助器官衰竭的病患因他人的器官捐贈 而獲得新生命。

 三、器官捐贈的種類

1. 活體捐贈: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於民國 91 年 7 月 10 日總統公佈後, 是指法律規定身體健康的成年人,可以將一顆腎臟或部份肝臟給 血型相合之五親等以內之血親或配偶成功率較高。由於捐贈者有 相當的危險性,故捐贈的過程需經過審慎醫學專業評估。(配偶 是指與捐贈者生有子女或結婚二年以上者,但結婚滿一年後始經 醫師診斷罹患移植適應症者不在此限。至於有特殊急迫情形,經 由醫師與衛生署相關委員會審慎評估,則可例外捐贈部分肝臟於 五親等以內之姻親,但須受上述相同之限制及未滿十八歲之未成 年人。) 2. 屍體捐贈:腦死病患無償捐贈給他人。

 四、那些器官、組織可以捐贈

可捐贈的人體器官有心臟、肝臟、肺臟、心肺、腎臟、胰臟等,組織 包括骨、眼角膜、皮膚、小腸、心瓣膜、血管、軟骨組織、肌腱等,骨骼 用來修補由於腫瘤或癌造成的骨損傷。眼角膜挽救眼角膜受損造成的視力 損傷、失明。捐贈的皮膚做植皮手術可以拯救嚴重燒傷的病人。利用捐贈 的心瓣膜為先天性瓣膜缺損的孩子做心瓣膜修補,可以恢復心臟的功能。

 五、器官捐贈是否有年齡的限制

器官捐贈決定因素在於捐贈者的生理年齡,而不是實際年齡。過去器 官捐贈的年齡標準上限是 75 歲,但也有個案 80 歲以上仍能捐器官。下列 是每一種器官粗略的年齡限制: 心 65 歲 肝 70 歲 肺 65 歲 腎 70 歲 胰 65 歲 眼角膜 80 歲 至於年齡的下限,活體捐贈通常以成年人為原則,屍體捐贈則沒有絕 對的年齡下限,視捐贈器官及組織之可用性而定。

 六、宗教對器官捐贈的看法

所有宗教均贊成器官捐贈,並視之為一種救人積善的行為。你可以和 你的教友、同道一起討論此一問題,分享彼此感想。

 

以行動支持響應器官捐贈 如果您有器官捐贈之意願,可以簽立「器官捐贈同意書」表達您的意願,簽卡方式 如下: (1)至本院填寫器官捐贈同意書 (2)至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登錄中心線上簽卡 http://www.organ.org.tw/card/cardaw.htm

 

如有相關疑問及諮詢

請洽04-26580298 #303 廖護理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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